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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糖标为“无糖” 消费者诉华联涉嫌消费欺诈

信息发布者:大黑沟村
2017-09-24 16:17:07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王洋)日前,消费者朱先生向本网投诉,称其在多家华联超市购买的“白玉黑豆豆浆(不加糖)”,在价签和购物小票上被标注为“白玉黑豆无糖豆浆”。朱先生认为华联超市涉嫌消费欺诈,并将此事反映至食药监局及发改委相关部门。目前,上述部门已介入调查。
       消费者:产品名称与价签不符
       “明明价签和购物小票上写的是‘无糖’,可是产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却写着‘每100毫升含糖量0.7克’,超出了无糖食品每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克的国家标准。产品名称与价签不符。”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华联超市西直门店、肖家河店、太阳宫店、巴沟店、武夷店、荣华中路店等多家店面都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华联超市对食品名称的错误标注,会误导糖尿病患者和希望购买无糖食品的消费者,涉嫌消费欺诈。”他表示。
       在接到朱先生的投诉后,记者随即前往华联某超市,也成功地购买到了一袋被错误标注为“无糖”的白玉黑豆豆浆。


       华联:工作人员失误
       对于朱先生的指责,华联方面又作何回应呢?日前,记者联系到了华联营运总监郭先生。在进一步核实情况之后,郭先生告诉记者,该情况的产生源于员工在系统备案时在录入商品描述时的错误理解。“应该是无添加蔗糖, 他理解错误,变成了无糖。”郭先生表示,该公司已经对及时对错误进行了修正,并加强了员工方面的培训,以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我们也检查了厂家的证照,是没有问题的。目前,食药监局正在介入调查,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这只是员工失误,并不存在欺诈。”郭先生对记者说道。
       律师:消费者可进行行政投诉
       记者了解到,此前华联超市太阳宫店就曾将100克含蔗糖1.8克的南方黑芝麻糊以及每100克含糖量是0.9克的丹夫华夫饼标为“无糖食品”,并因此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那么,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属于“出售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违法行为,是否含糖,含何种糖,事关消费者健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下或称《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消协介入、行政投诉、甚至提起诉讼等多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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